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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整改阶段全面开启,药师药店将迎来新的挑战!

3天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有一条重要指示,便是关于零售药企、药师开展自查,4月30日前需主动申报和整改的通知。原文如下:

在自查整改阶段,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主动进行整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属地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

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亦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2019年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通知发布之后,全国47万家药店浩浩荡荡地开展了自查整改。据部分药店员工反映,这几天已经陆续有“挂证”执业药师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这场自查整改将持续到4月30日。而接下来迎接他们的,将是为期6个月的全国大规模整治。

史上最大整治力度 药店和药师迎来最大挑战

“挂证”早就不是新鲜事了,此前,国家就严查“挂证”,力度不断增加。

早在2017年4月,人社部就印发了《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

2017年11月底,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90号)》,打响了严查执业药师“挂证”的第一枪。

在此通知中,65位挂证人员被曝光,并要求所在省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依照相关规定收缴其注册证,并注销注册、对外公示。随后,各省药监部门陆续开展严查执业药师挂证,发布执业药师挂证情况的通报。 如今,国家药监局正式发文,要求开展执业药师“挂证”大整治。目前正在挂证的执业药师,将面临巨大的风险,以及有史以来最大的挑战。

除了整治“挂证”还要严查药店这两项行为

“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不仅有可能面临巨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还将处以罚款。” 整治“挂证”是重中之重,但药店这两个行为也是属于严查当中。首先是药店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如“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不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处罚的力度甚至比挂证的处罚力度还要大。而药店在“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也将面临高额罚款。所以,药店不仅要自查挂证,更要“把人配齐,把事做好”,这样才能确保药店在这场史上最严大整治中把损失降到最低。

执业药师“挂证”立即撤销注册证不能再注册

药监局这次的整改决心之大,不止体现在对药店的处罚上,对执业药师的处罚力度也一并加大。“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而最近执业药师报考门槛提高、大力整治挂证、将修订新考试大纲都在预示这未来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提高,社会需求进一步扩大,执业药师含金量和待遇一起上涨,这对于“挂证”执业药师来说,一旦挂证被查处,就意味着接下来再也不能被聘请为执业药师了,可谓损失巨大。

 宣布“整治”后的第3天药店有哪些行动

3.15此次的曝光,无疑药品零售行业的大地震。国家推行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有利于提升药店的专业性,是大势所趋。但实际推行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有专家表示,就连业内公认执业药师配备率最高的药店,其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数只能达到80%,其他连锁药店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数甚至都达不到20%。

而面对这次整治,药店有且只有一个选择:先把执业药师给配齐。据了解,最近某些地区的药店都在招聘执业药师,薪资待遇一个比一个高,甚至推荐金高达2000元/人,抢人大战已经开始!这也许是近期内执业药师最好的消息了。在此之前感慨“证书只能箱底”的执业药师,可以趁着这个机会真正执业上岗。

杜绝“挂证”行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力度严查,还需要从市场、药店、政策、药师上解决问题的根源。这样才能真正让有实力的执业药师持证上岗,真正为大众提供用药指导,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否则只会是无止尽的“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附:《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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